(《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5年9月27日)
我最近听某个海外中文论坛上的人说[1],他14岁的儿子有个观察:周围所有种族都有人“go for greatness”,只有中国人不“go for greatness”。这句英文的意思大约相当于“追求崇高”,所以有人形象地把这个观察总结为“所见华人皆市侩。”
这孩子可能不太了解情况。中国人不是不追求崇高,而是因为历史上有过太过强调崇高的时代,涌现出太多假仁假义,甚至打着崇高的旗号办了坏事,以至于现代中国的主流文化愿意谈思想,愿意讲利益,而不愿谈崇高了。
事实上,今天的人不但不谈崇高,连一般意义上的品格修养也不谈了;不但中国人不谈,美国人也不爱谈。我们有时候会谈到“自控力”和“情商”,但那都是些个人奋斗的功夫,跟老派人物说的品格关系不大。
“追求崇高”的对立词并不是“追求卑鄙” — 没人追求卑鄙 — 而是“追求成功”。历史上可能有过很长很长的追求崇高的时代,而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追求成功的时代。
这个时代是怎么变过来的呢?现在“品格”还有用吗?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David Brooks,今年出了一本新书,《通往品格之路》(The Road to Character),讲了几个他心目中英雄人物的事迹。这些人物大都是美国人,但是他们跟我们通常印象中的美国人完全不同,简直都是中国古典意义上的圣贤。
Brooks说,每个人的天性其实都有两面,代表两种不同的追求。就好像丹尼尔·卡尼曼在《思考,快与慢》中把人的思维分为系统I和系统II一样,Brooks把这两种追求分为亚当I和亚当II。亚当I追求成功:担任什么职位,取得过什么成就,有过什么重大发现,这些能写进简历里的、事关财富和地位的项目。亚当II则追求崇高:道德,品格,服务,追问人生的意义 — 那些你的简历里没有,但是在你的葬礼上会进入你的悼词的项目。
可是据我所知,那些取得了非凡成就的名人的悼词里也都是说些职务和成就,跟简历差不多。似乎只有简历内容不值一提的普通人的悼词 — 如果普通人有悼词的话 — 才说些美德之类。
不管怎么算,亚当I追求的那些更像是真格的。亚当II追求的东西虽然也很好,但更像是奢侈品而不是必需品。再联想到各种假仁假义,我们最想问的问题是,品格是一种用来标榜自己的广告吗?善行是一种行为艺术吗?道德是没事找事自我设限的枷锁吗?
亚当II的追求,对世界有实际影响吗?
品格跟思想一样,其实也是一种精英素质。
英雄故事
民权运动领导人伦道夫(A. Philip Randolph),大概是我所知道最有领袖范儿的黑人。伦道夫的长相非常好,但“帅”和“酷”这样肤浅的词汇根本不配用在他身上,在他的高贵气质面前今日的黑人明星们简直如同小混混一般。如果非得用一个词来概括他,我们只能用一个今天已经很少有人会提到的词:尊严。
伦道夫永远是这样的:站得直、坐得直,衣着整洁漂亮,跟最亲密的朋友说话也一本正经,总是用最纯正的发音把每个单词的每个音节都说清楚。女人们仰慕他,有的甚至会在他巡回演讲的路上发出明确的表示,他全不为所动。而且他对钱财也不感兴趣,一生朴素,认为任何个人奢华都会腐蚀道德。
当时有专栏作家认为伦道夫是本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人。不管是不是,你都得承认一点:像这样的人是不可能被侮辱的。
如果不是沽名钓誉,人到底有没有必要活成这样?
也许想要做成当时的非常之事,就非得有伦道夫这样的非常之人。作为被压迫者的黑人并非是纯洁的铁板一块,人们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毛病,纯属乌合之众。怎么把不完美的人组织起来搞一场社会变革?如果你成功地把他们组织起来了,获得了权力,你又怎么能不被权力腐蚀?你的任何缺点都可能导致这个事业失败!
要把这样的事儿办成,首先得有一个所有人都愿意为之努力的共识。黑人领袖们找到的这个共识,是非暴力的街头运动。为了维护这个共识,领导人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平衡自己的观点,正所谓皇帝做不得快意事。
伦道夫本来是个狂热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为了团结大多数人,他放弃了自己的理念。有这样的妥协精神,再加上完美的个人品质带来的声望,他才能确保民权运动能进行下去。这才有了马丁·路德·金等个人品质并非无懈可击的青年一代的成功。
这就是品格的力量。而在几十年前,人们就是这么重视品格。
小罗斯福时期的劳工部长,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内阁成员,弗朗西丝·珀金斯(Frances Perkins),早年是个社会活动家。她对底层妇女的处境非常不满,以替女工维权为己任。但与今日中国活跃在网上的“公共知识分子”不同,铂金斯不是个爱说的人,她选择直接做。
当时社会上有很多假的职业介绍所,诱骗移民妇女去赌场工作,甚至卖淫。年轻的铂金斯没有坐等政府行动,她直接去这些职业介绍所申请职位,用这种冒险的方法曝光了111个犯罪团伙。
铂金斯曾经参加过一种社区服务,富有的女人们联合起来,给贫困妇女提供找工作、教育乃至带小孩的帮助。你可以想象参加这种服务的志愿者们肯定个个自我感觉良好,面对救助对象难免会有一种优越感,做完事难免会为自己是个好人而感到自豪。
而铂金斯参加的这个慈善组织,恰恰要求志愿者学会消除自己的优越感。你必须纯粹是认为这件事应该做,为了把这件事做好,才来做这件事,而不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什么情感需求。你必须学会科学地帮助别人,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感情意气用事。你得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你得知道你的工作不是扮演救世主。结果这社区服务反而也成了对志愿者的品格培养!
为了争取权益,铂金斯必须经常跟政客打交道。而她游说政客的方法也不是怨天尤人玩悲情。她非常务实,作风灵活,乐于妥协,想法设法把事情办成。因为意识到政客们至少都会尊敬母亲,33岁、未婚的铂金斯就故意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母亲!
一个只知道坚持原则的道学家有这个本事吗?如果铂金斯是在办事,今天的很多所谓慈善家只不过是在搞行为艺术。
而且铂金斯还从不居功。成为政府官员以后,铂金斯发表讲话非常不爱说“我”这个词,而总是尽量用“one”代替。作为“罗斯福新政背后的女人”,铂金斯从未出版自己的回忆录,反而写了一本关于罗斯福的书。
这种低调作风可能恰恰是先前美国政坛的风气,只是到近年才江河日下。艾森豪威尔内阁的23人中只有1人出了低调的回忆录;而里根内阁30人中有12人出版了回忆录,且几乎都是自夸的。老派人物老布什竞选总统时非常不习惯用“我”这个词,以至于竞选班子得求他用–你竞选怎么能不提自己呢?他说了“我”,结果第二天就收到妈妈的电话批评:乔治你又说自己了!
今天的人可能会认为当时的人的这些“隐忍”,其实只不过是推迟享乐 — 今天不享乐是为了明天享乐更多,今天不痛快是为了日后更痛快 — 但事实并非如此。
书中这些人物中,对我触动最大的,当属一位“不著名”的著名人物,乔治·卡特莱特·马歇尔。
像麦克阿瑟和巴顿这样的美军将领性格非常戏剧化,搞的世人还以为美国人性格就应该这样,其实马歇尔就跟他们完全不同。马歇尔非常反感戏剧性,崇尚冷静和逻辑,公私分明,甚至给人感觉不近人情……如果麦克阿瑟和巴顿是关张,马歇尔就是诸葛亮。
而马歇尔作为人臣的品格,可能还真未必就比不了诸葛亮。马歇尔在军中做事,有非凡的管理和组织才能,能游刃有余地调动和指挥千军万马。
一战中,他曾经因为成功安排60万人和90万吨物资装备的调动,解决了当时最复杂的后勤问题,而获得奇才之名。而与此同时,马歇尔做琐碎小事从不厌烦,特别注重细节,而且因为做的实在太好,甚至曾经被认为只适合做这些而影响过升迁!
二战中,马歇尔作为美国陆军参谋长,在国会和盟国中都取得信任。英国人知道马歇尔做事并非只为美国利益,而是为了整个战争的胜利;美国国会知道马歇尔跟他们说话都是实打实,不是玩政治。这种无可挑剔的行事作风和领导能力给马歇尔赢得了美名,BBC甚至把他称为圣人。
马歇尔本来有机会成为霸王行动的盟军最高总司令 — 就是包含诺曼底登陆的那个军事行动。这是盟军在整个二战中的最关键、最大规模的行动。指挥这次行动,是青史留名的最好机会,没有任何一个将领能拒绝这样的诱惑。马歇尔当时是众望所归:丘吉尔和斯大林都直接告诉马歇尔他会得到这个职务;罗斯福明白如果马歇尔开口要,他一定能得到这个职务;艾森豪威尔也认为马歇尔会得到这个职务。更重要的是,马歇尔本人很想得到这个职务。
但是罗斯福不想让马歇尔担任这个职务。他希望马歇尔留在华盛顿帮自己。不过罗斯福也不想让马歇尔这样的人因为错过这次机会而在五十年后被人遗忘。他找人去试探马歇尔的反应,马歇尔的表示是他绝不会让总统为难。
最后罗斯福干脆把马歇尔叫到办公室,亲口问他想不想要这个职务 — 如果马歇尔这时候说“yes”,罗斯福将别无选择。马歇尔的回答是你认为怎么做最好,就怎么做。结果盟军最高总司令的荣誉给了艾森豪威尔。
艾森豪威尔后来当选美国总统。罗斯福终其一生也没有再给马歇尔另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马歇尔的最高职位是在杜鲁门时期,67岁上担任了美国国务卿。后来他才终于以“马歇尔计划”— 尽管他本人从来没在任何场合使用过这个名词 — 被世人熟知。
马歇尔这个故事最令我钦佩之处,在于他并没有把“品格”当成通往“成功”之路的工具 — 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完全可以一直“装”到罗斯福问他那一刻为止,然后当仁不让地拿下盟军总司令的职位。但是他的品格使他放弃了那个最佳机会。
怎样成为圣贤
如果你想成为那样的人物,Brooks总结了一个理论,说明了一条通往品格之路。我们很难评估这个理论有多科学,毕竟圣贤的案例太少,而且不可能做实验。但是我发现这个理论,跟中国古人的智慧,很有相通之处。我甚至敢说这个理论把中国古人没说明白的地方给彻底说明白了。
有一种成圣人的方法是像康有为那样。据说[2]康有为有一次读书打坐的过程中获得了通灵式的体验,“忽见天地万物皆我一体,大放光明”,感觉自己是孔子再世,从此狂放不羁,变成了一个大忽悠。
但Brooks说这个圣人之道的最根本一点,却恰恰不是狂妄,而是谦卑。谦卑,意思是必须承认自己和所有人一样都是有缺陷的,思想中有很多偏见,性格中有很多弱点。
这就是西方思想中的“曲木”(crooked timber)传统。“曲木”这个词当然出自康德:“人性这根曲木,绝然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只有当你承认自己是有缺陷的,摆正谦卑的态度,你才有可能跟自己的弱点作斗争,才有可能去完善品格。
注意这个思想并不等于“人性本恶”。它说的是每个人的头脑之中都有好的声音也有坏的声音,我们要用好的去压制坏的。我想现代脑神经科学家肯定会赞同这一点,他们认为人脑的思考从来都不是一个声音,而是每时每刻都有几个不同的声音在争论,就好像皮克斯新片《头脑大作战》一样。
其实用“好坏”来划分人脑中的各种声音是不准确的,应该说人脑之中有各种情感冲动:愤怒、爱慕、同情、嫉妒,等等等等。在不同的情况下你很难说哪种冲动好哪种冲动坏,事实上最原始的道德感本来就是感情冲动。
不好的情感冲动如果不加以遏制,不防微杜渐,就有可能形成正反馈,越来越大,乃至导致灾难。所以哪怕是小事,也不能掉以轻心 — 有点像中国人说的“勿以恶小而为之”。
品格的修炼并不是要消除这些冲动,而是要学会控制这些冲动 — 有点像中国人说的“发乎情止乎礼”。
比如愤怒通常是一种负面情绪,而且很不好控制。此书中说,艾森豪威尔是怎么控制愤怒的呢?他有时候会在日记里开列所有冒犯过他的人的名单 — 不是为了提醒自己将来报复他们,而仅仅是为了抒发和控制愤怒。他解恨的方法还包括把自己最恨的人的名字写在纸上,然后把这张纸扔进垃圾桶!
压制自己的情感冲动,要形成习惯才好。这就要求我们平时把任何小事都视为磨练品格的机会,不能稍有放松 — 有点像中国人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
这么做并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不是利益计算,而是为了磨练品格。可是磨练品格又是为了什么呢?亚当II到底想要什么呢?
那当然是go for greatness。不过Brooks在书中用的是一个更高级的词:holiness,神圣。这并不是说他劝人信教,而是说要追求品格的完善。为什么要追求这个?没有为什么。人本质上就并非是一个只知道追求物质生活的动物,总会有点品格追求,希望能找到人生的意义。这样说来“崇高”其实并不是一个达成什么其他目的的手段,崇高本身,就是我们天生想要的目标。
这个从曲木出发的圣贤之道,跟今天流行文化中默认的品格理论完全不同。
现在从中外各种水平的动画片到各路名人应邀去大学典礼做的演讲,全都是对“你自己”的赞美:你原本就是最好的,你非常与众不同,你注定能干一番大事,你现在要做的就是遵从你的内心!
Brooks把这种文化称为“Big Me”。对今日之“Big Me”来说,人应该先看看自己对什么东西感兴趣,以这个内心的热情为指导去选择一个职业,做事的目的是满足自己内心的需求。
在这种文化中,如果有一个人不爱工作爱旅游,稍微攒点钱就去世界各地旅行,钱花完了再找活干,我们通常会对他表示羡慕,认为他比那个拼死拼活赚钱就为退休之后能去找个海岛定居的人活得真实。如果有人不为赚钱也不为旅游,只为自己的什么兴趣而努力工作,他简直就是高山仰止的榜样了。
而圣贤之道,却跟这三种人都不一样。此书中的英雄人物都不是先看自己喜欢什么,然后选择去做什么。事实上,他们并没有“选择”自己最终从事的事业,他们是被这个事业选择。他们在人生中的某一刻,因为一些经历,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某个事业召唤,然后他们投入这个事业。
珀金斯因为目睹纽约三角地纺织厂大火而决心把劳工权益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艾森豪威尔生性狂放易怒,在母亲的教导下慢慢磨练性格,才成为踏实可靠的军人,和在位时低调而身后评价却越来越高的总统。女作家乔治·艾略特因为爱人George Lewes的激励而开始正式写小说,他把她从一个以自我为中心到处找爱的女孩,变成一个以悲天悯人为己任的作家。
他们不问我想干什么,他们问世界需要我干什么。他们不是用做事的方法来满足内心。他们是为了做成这件事,去不断打磨自己的内心。
品格修养的追求目标,并不在于成功,而在于成熟。特别可靠,才能办大事 — 有点像中国人说的“可以拖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中庸之道
此书中人物在成了圣贤的以后,或者说品格成熟了以后,仍然谦卑。我读此书最大的惊叹在于,艾森豪威尔当总统的领导艺术,有可能是最正宗的中国人的“中庸之道”。
长期的军队和战争生活把艾森豪威尔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忠诚可靠的中国古代士大夫式的人物。他总是压制自己的感情,完全不浪漫,没有什么创新精神,算不上是历史的推动者。但这样的品格可能正是盟军总指挥官所需要的:作为实力最强国家的军队代表,他跟所有人一样内心充满偏见,但他从不让自己的偏见表现出来,总是尽力维持盟军的团结。他把功劳分给属下,甚至还能把过错归于自己!哪怕按中国古人标准,这样的人都可以称得上是“人品贵重”了。
在谈到艾森豪威尔的中庸之道时,Brooks像所有讲中庸的中文书一样,先声明中庸(moderation)不是什么:中庸不是面对两种对立意见采取一个折中的立场,不是盲目的搞平等,也不是对各种不同意见和稀泥。
Brooks完全没有引用儒家经典,甚至根本就没提中国,但是我看他对这个moderation是什么的解释,可能比任何一本讲解中庸的现代中文书都干净利索。
中庸,是你要认识到不同理念,不同情感诉求、不同道德标准之间,必然有冲突。这些理念没有哪个是完美的,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消灭不了谁,矛盾永远存在。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各路派系集团永远都在互相斗争。
比如说狂热和自控,就是两种都可能有用但是互相矛盾的情感。愤怒有可能激励我们去做好事,但更有可能让我们办坏事。两种情感都是天生的,但你就必须学会协调这两种情感。— 这是不是《中庸》中“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句话的最合理解释?[3]
在政治上,不同派别的集团可能说的都有有道理的地方,但是互相矛盾,你也得学会协调。
到底是安全稳妥一点好还是大胆一点好?到底是放任自由一点好还是保守克制一点好?这里面充满各种tradeoff,也就是取舍。既然是有取舍,你就不能对结果抱有太高的期望。
所以作为最高领导人,就绝对不能像个二愣子一样全面倒向一种理念然后打压其它理念,试图给个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艾森豪威尔的做法是时刻根据当时的局面,做出一些临时性的安排,去得到不同诉求之间的一个平衡点。等到下一时刻局面变了,再继续调整。
所以领导的艺术就如同在风暴中驾驶帆船:太往左偏了就往右调整一下,太往右偏了就往作调整一下。平衡永远是动态的。你就永远这么调啊调,这就是中庸之道。
品格与现代人
所以领导人的确是非得有点品格不可。那么普通人呢?为什么现在普通人都不怎么讲品格了呢?社会文化怎么就从“曲木”变成“Big Me”了呢?
过去的人为什么特别讲究品格,Brooks有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直到不久前,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相当艰难险恶的环境之中。那时候社会生活的容错能力非常低!如果你懒惰,一年的庄稼可能就没了。如果你暴食和酗酒,家人可能就会受到伤害。如果你贪慕虚荣,可能就会乱花钱导致破产。如果你私生活不检点,可能就会毁了一个姑娘。
品行不端的代价如此巨大,人们不得不时刻克制自己的短期情感冲动,乃至形成强制的纪律。为了把品格养成变成日常习惯,这种纪律有时候会到有点矫枉过正的程度 — 比如说年轻人打牌跳舞,都有可能被长辈禁止 — 因为他们担心你的自控能力经不起诱惑。
所以在艰难时期强调品格修养,就如同纺织厂不让吸烟一样,是客观条件所决定的。
而现在是个物质非常丰富的时代,人们的容忍度越来越高,整个社会的容错能力很强,一个普通人时不时犯点小错误根本没什么。而且现代的发达商业还指望着消费者有冲动,最好想吃吃想买买想玩玩。
在这个时代任性代表有个性。《非诚勿扰》里的相亲青年无不以自己是个“吃货”为荣,控制感情深藏不露的人根本不受欢迎。
那么在这个时代写这么一本书又有什么意思呢?事实上作者除了感叹几句,根本不敢明确地号召读者去做个有品格的人。他甚至不敢说自己有品格!他只是小心地说我知道有这么一条通往品格之路。
我的体会是,在现代社会,这条路根本就不是给普通人准备的。普通人的上限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你只要根据社会给你的设定,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对社会给你的各种经济学刺激做出合理反应就可以了。你左右不了世界,世界也不担心被你搞坏。
只有那些想要办大事的人才需要品格。因为这样的人不能单靠本能反应行事。
他们需要动用自由意志去做决策,而且他们的决策会对世界产生影响。他们不能因为自己恰好不喜欢哪个国家就不让哪个国家进入联盟,他们不能因为自己恰好喜欢哪一派理论就按哪派理论制定政策,他们不能因为这么做恰好对自己最有利而不顾整体利益。他们愿意为心中的大事牺牲。
这些精英人物知道自己的条件有多么幸运。他们不敢滥用权力,不敢不为普通人服务,也不敢像普通人那样生活 — 他们就如同《易经》中说的那样,“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
你必须在通往品格之路上反复打磨,跟自己的本能反应做各种斗争,才有可能成为这样的人物。
那么如果一个普通人没什么野心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他研读圣贤之道到底好不好呢?能力不足还妄想当圣贤会不会把自己变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想太多圣贤的事儿会不会得抑郁症?
生活明明不太悲壮,有没有必要受这个英雄的伤。
这我不太敢说。但我想学习这个圣贤理论至少有一个好处:我们知道了当今那些市侩猥琐的公众人物,大概是不太可能干出什么大事来的。
———————————–
[1] 这事儿不是我编的,原帖在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1/Military/44229483_0_1.html
[2] 白鹇,《戊戌狂想曲》,2012年4月《经济观察报·书评增刊》http://book.douban.com/review/5399537/#!/i!/ckDefault
[3] 写到这里我斗胆说一句,我认为目前人们对《中庸》某些篇章的很多“主流”解释是错的。比如“慎独”,主流解释是要在独处没人监督的情况下约束好自己 — 但你联系上下文“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远,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显然其本意是说君子要想保持中庸之道就必须多听取各方声音,多体察实际情况,生怕自己错过关键信息,千万不能自己一个人瞎决断。“慎独”,其实是要小心,不要因为无知而被自己的偏见左右决策的意思!“独”是“独断”,不是“独自相处”— 在这种高级经典中怎么可能还整出“不欺暗室”这种低层次道德来了。
#1 by Chenbo Li on 十月 3, 2015 - 5:13 下午
Quote
太赞!读此文时恰好符合我的心境,对自己无时不刻在怀疑,却也无时不刻充满自信,明白自己知道的太少,所以对外界的信息一直积极关注。在约束自己中反而获得了自由,沉下心后却有了更多创新的想法。看完此文才发现自己是在实践中庸之道么……
#2 by alias on 十月 4, 2015 - 5:53 下午
Quote
一个别字,“拖六尺之孤”应该是“托”?
#3 by Ingenuity_Huber on 十月 5, 2015 - 12:02 下午
Quote
作为一名自然科学家,万老师对道德哲学的理解就是能带来与文科生不一样的简洁、明晰的风格。对中庸的理解非常精彩,其实中庸是一种最大的理性,一种最大的自我牺牲,一种对粗糙天性的文明与教化(culture)。最后,万老师关于慎独的理解,堪称深刻、非常精彩!慎独者,即要在乾纲独断的“潇洒”之时多一份慎重!尤其执牛耳者,一个简单的决策很可能就是沉默的大多数之灾难。
#4 by 土木坛子 on 十一月 19, 2015 - 3:47 上午
Quote
能慎独的人是真不错的。
#5 by sdfdf on 十月 7, 2015 - 4:29 下午
Quote
读文章,有点小震撼的感觉。
#6 by tony on 十月 9, 2015 - 12:04 上午
Quote
“太往左偏了就往右调整一下,太往右偏了就往作调整一下。平衡永远是动态的。你就永远这么调啊调,这就是中庸之道。”——alert!typo alert!
#7 by Julian on 十月 9, 2015 - 10:28 上午
Quote
我完全赞同作者对慎独的解释。
#8 by GameorNothing on 十月 9, 2015 - 2:52 下午
Quote
读作者的文章,怎么说呢,很舒服,很流畅! 文章写的真赞。作者最后对慎独的解释,绝对是古人的原意。 那些说什么独处的都太low了。
#9 by Sabrina on 十月 15, 2015 - 9:19 上午
Quote
“中国人不是不追求崇高,而是因为历史上有过太过强调崇高的时代,涌现出太多假仁假义,甚至打着崇高的旗号办了坏事”
不仅中国如此,全世界都如此。法国大革命中罗伯斯庇尔出身贵族廉洁正直不贪恋财富唯独追求正义,但是太过血腥的手段最后还是维持不下去。有时候并不是假仁假义,而是本来方向就不正确,还非得拿着崇高做武器用力过猛。
#10 by 无梨教主 on 十月 15, 2015 - 2:53 下午
Quote
图片都打不开,问一句,您存图片用的是谷歌的服务?
#11 by sqj on 十月 16, 2015 - 10:15 下午
Quote
很喜欢作者的文章,读了也很受启发。
觉得所讲的这些美国的圣贤确实跟中国古代的古典文人志士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其道理也多有相通之处。因为这些都和人性直接相关,都会令人想起关于人生的价值和真谛的问题。如中国古代人讲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其实四书五经等都已经指出了最高的标的,就是追求止于至善,演变成后来人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乃至“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等,或者用佛教的术语讲叫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些都有着磨砺人生品格并造益于时代和大众的含意。中庸之道也相当于是追求这种价值和意义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和风范,或者说像是一种道路。
虽然这些圣贤所指明的道路或者说所实践的心路历程,古来有很多的追随者,但相对于芸芸众生来说毕竟还是少数,普通人多是敬仰而已。如果不是有文化和信仰的教化,也可能几乎都很难会在普通人心中产生这种觉醒。
而再想来,好像美国人眼中圣贤(或者他们称为英雄)与中国的圣贤还是有些区别的。仅我能想到的一点,就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圣贤还包含有另外的含义,并不一定是需要“办大事”的才是,如孔子的学生颜回,如古往今来未留下著作的“老庄“,如一直以利益众生为内心标的的佛门僧宝,等等。这些都是中国文化中的圣贤,但其行谊和内涵却更为丰富,并非只是美国人所说的英雄或者圣人而已了。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能从日常生活中立起这个志向,认真生活和工作,虽说成贤成圣未必可期,却也应该不远了。佛教讲的菩提心也含有类似的意思吧。
#12 by 小孩爱霍金 on 十月 21, 2015 - 12:21 上午
Quote
拜读了。非常赞同。有品格的人是内敛的,深沉的,化作内心的信念,而不是“演”和“装”出来的。
#13 by Sina Qiu胜男君 on 十月 27, 2015 - 1:51 下午
Quote
万先生的大fans一枚,买了实体书还送人了几本,除了电子版又下了kindle的,每次读都有新收获,完全同意对中庸的解释,误区太多,不经意间就会犯从众的错误,有新知!
#14 by Time1024 on 十月 30, 2015 - 11:53 上午
Quote
time
#15 by 啊 on 十一月 8, 2015 - 2:38 下午
Quote
对品格的定义不明确,它和纪律的区别?品格在英雄的例子里又变成了能力?那品格究竟是啥?
#16 by 贝贝博客 on 十一月 20, 2015 - 2:50 下午
Quote
配图不见了,从土木坛子https://tumutanzi.com/ 跳过来,查看到您的站点,文章很有见解及深度,可以了解到不同角度的思考。
#17 by Earon on 十二月 5, 2015 - 3:15 上午
Quote
先生为何最近不更新了?
#18 by huan on 一月 4, 2016 - 5:39 下午
Quote
像我这样的芸芸众生,只能感叹“写得好”这样浮夸的评论了
#19 by memorybox on 一月 12, 2016 - 7:57 上午
Quote
那么如果一个普通人没什么野心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他研读圣贤之道到底好不好呢?能力不足还妄想当圣贤会不会把自己变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想太多圣贤的事儿会不会得抑郁症?
生活明明不太悲壮,有没有必要受这个英雄的伤。
这些事情真的是无法言说的,事实上生活中有很多想要自律自省的人,很容易陷入“志大才疏”的困境。
先生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柴静的一篇散文《陈虻不死》,白岩松说,”那是个非常寂寞的人”。陈虻活着,就像一片紧紧卷着的叶子要使尽全部力气挣开一样,不是为了得到什么,也不是要取悦谁,他要完成。
嗯,就是这个。很多人的选择、挣扎,不过是为了完成。
#20 by 林零零 on 一月 16, 2016 - 7:25 上午
Quote
我认同作者的观点,品格的修养不应该以追求成功为目标。作者认为品格修养的目标在于成熟,在于可靠,我觉得不尽然,品格修养的目标更多的应该是在于达成内心的平静。那些我们经常提到的圣贤或者说政治家(这个概念要同“政客”区分开,可以翻译成英文里的“statesman”),他们对于自己有所的要求,并在日常生活中一丝不苟地践行,这些他们所体现出来的就是我们说的品格。这不仅在中国历史里可以找到很多例子,同样在《通往品格之路》这本书里也有相当多的例子(我没读过这本书,是看本文作者的介绍),比如铂金斯要求自己不要居功,所以她在政坛上低调处事,这个是她的一个品格,当然还有其他的。他们如果没有践行自己的要求,也就谈不上是一个有品格的人。我们都要做错事后,感到内疚的经历,为什么我们会感到内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觉得我们做错了,我们做了我们觉得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说我们心中其实是有一个“应该”的,就是我们要求自己去这样做,没做到,所以会内疚,我们都不想内疚,所以我们要努力达到自己的要求。有品格的人也一样,他们对自己有所要求,不想内疚,所以他们按自己的要求行动。当然,这里的要求绝对不能是对其他人有伤害的要求。
#21 by 慧芳 on 二月 2, 2016 - 9:54 上午
Quote
赞,作者对中庸的解读太好了。我们现在大部分人根本没有读过中庸,却自以为是的以为中庸就是庸庸碌碌。
#22 by sproblvem on 三月 2, 2016 - 11:02 上午
Quote
typo : “想法设法把事情办成”应该是“想方设法把事情办成”吧?
#23 by 秋海棠 on 六月 7, 2016 - 12:17 下午
Quote
“慎獨”在《大學》的《誠意》篇之中,聯繫上下文看,指的是在“閒居”(獨居)時“毋自欺也”,即是博主所言的“暗室不欺”之意。《大學》與《中庸》同爲儒教的高級經典,《大學》能談“暗室不欺”這類的“低層次道德”,爲什麼《中庸》就不行呢?
#24 by 韩宁的画 on 六月 27, 2016 - 4:18 下午
Quote
人的成长进入一个修行之道固然好,把本能、本性、情绪、喜好都纳入三思而后行,这好像是在描述一个境界,而这个境界有点与社会脱节,像似步入佛门善哉善哉。不否认,确实有人高尚,有人低俗,甚至有人接近完美,并在这喧嚣的时事后素颜淡出而让人肃然起敬,我感受不到他是个人,我只能说给我的感受是个灵魂。我倒是觉得有些品格更体现的是人的智慧,这样我可能更容易接受,像马歇尔、艾森豪威尔。
这个社会品格的成长需要一种文质彬彬的土壤,否则,从小就得忍辱负重开始修炼还不要问为什么。这里要说的是“大局”,否则你只能“超脱”。
#25 by Marry on 九月 17, 2016 - 6:42 上午
Quote
有必要这么神化美国?美国社会的浮躁众所周知。缺乏文化底蕴,生活风气混乱,年轻人醉生梦死的也有不少。如果从政治和社会制度的角度说事,还算有所依据,如果说美国的社会价值观可以奉为圣贤,那我真不知道一个东亚公民的文化背景意义何在。我再说一句,将对于某些现象的失望之情集合于一点,偷梁换柱,错误寄托希望于他物,煽动对他物一知半解的无知群众之情绪,企图推动西化潮流的行为,耻也。东方文化博大精深,一时落后不改本质。崇洋媚外的人如果不介意西方社会对亚洲脸孔的某种排斥,大可去投靠。若是以此借题发挥,就是历史罪人。
#26 by 水之华 on 九月 17, 2016 - 5:06 下午
Quote
如果说,具有好品德,为人低调,不争名夺利的人就能称为圣贤,那么这个标准实在是太低了,有数不清的中国人都符合这个标准。
我们看看文中的几个英雄吧。
民权运动领导人伦道夫,他有个非常可贵的品质,为弱势群体争取应有的权利。我认为利他型的人格是成为圣贤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一点伦道夫绝对是做得很好,但他为什么跟最亲密的朋友说话也一本正经呢?开开玩笑会破坏形象对吗?如果一个人每个细节都表现得完美,你相信他拥有一颗圣贤的心吗?
铂金斯,懂得低调,给自己的定位十分准确,把自己扮作母亲的形象去与政客打交道,这些只能说明她是个成熟的政客,我甚至看不出有利他人格的明证。这样的人说句实话在中国官场不计其数。
马歇尔是另一个成熟的政客,有出将入相的才能,懂得低调处事能够有更长的政治生涯,一个杀人的将军,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政客能够称其为圣贤吗?
中国的孔子为什么能够成为公认的圣贤,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1. 绝对的利他人格,为天下苍生的安定幸福游走于各个国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或者自己的弟子们影响统治者的施政方针,少争斗,多休养
2. 以教化为己任,使人民知礼,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3. 著书论说,有自己的完整理论体系。
且不说是否被统治阶级所利用,且不说他的理论是否有问题。单说能做到这些的人,西方有几个?
#27 by 水之华 on 九月 17, 2016 - 5:21 下午
Quote
另外,顶#25 Marry的评论!
#28 by Fong on 九月 18, 2016 - 2:29 下午
Quote
中庸之道实为天地之道,天人合一,万法不离其宗,明其宗则知其左右,如不知天地之道则实为墙头草。文中将圣贤跟自己的内心割裂开来并将圣贤独立于普通人之上有不可取之处,圣贤实为更明白内心渴望的普通人中一员,并将big me弄成了成功学的鸡汤,那何妨就用super me来指代圣贤吧,而不要用hol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