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e you spending time with your family?
– Yes.
– Good, because a man that doesn’t spend time with his family can never be a real man.

— Don Vito Corleone, The Godfather

– Fredo, You are my brother, and I love you, But never take sides against the family again.

— Michael Corleone, The Godfather Part II

据说每一个男人都应该看一遍《教父》。我十多年前看了小说,最近看了一遍电影。当年我看的时候,想的是原来男人还可以干这个!现在再看,原来男人还得干,这个。

黑手党可能是暴徒,但不是亡命徒。《教父》说,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干黑手党,因为黑手党必须重视家庭价值。一个黑帮老大,从不寻花问柳,一心一意为自己的家人负责,这是多么酷的老大啊。

因为他们必须重视家庭价值。做黑手党生意,用人最关键的不是能力,而是信任。“自己人”,一般来说最好是“自己家的人”。只有自己的家人才不会出卖自己。。。或者,至少理论上应该如此。

《教父》第一集一开头,老 Corleone 的女儿 Connie 的婚礼。把家庭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教父,他打算怎么安排自己的女婿呢?他说,给他一个不错的生活,但不要让他插手任何家族业务。

我相信对老 Corleone 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无奈的安排。后来的一系列事实证明 Connie 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女人。再牛的教父,也无法阻止自己的愚蠢女儿找一个不行的女婿。然而在 Connie 的丈夫看来,这种安排是一个侮辱。你们黑手党不是专门用家里人么?你们不是家族企业么?怎么能不用我呢?

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局面。对我有利的人,我可以选择跟他亲近;对我不利的人,我可以选择跟他疏远。但是 Connie 丈夫这种人,明知道对我没什么好处,我却不能选择跟他疏远。更可怕的是,他虽然没本事帮我,却掌握最大的武器可以害我。

结果 Connie 丈夫的不满情绪果然很容易地被人利用,直接导致大儿子 Sonny 被杀。

这是家族企业的信任悖论。创业初期出于信任必须仰仗家里人,不自觉地就成了一个家族企业。结果所有家庭成员都要求在这个企业担任要职。你如果用他,也许他不行。可是如果你不用他,他对你有直接伤害权:他是敌人打击你的突破口。用,还是不用,这是一个问题。

这个悖论贯穿整个教父故事。在第二集,Michael Corleone 成了新教父之后的最大危机,再次出现家人的背叛。这一次居然是自己的亲哥 Fredo。同样是因为作为家人没有得到家族企业中的相应权力而导致不满。同样是这种不满为外人所用。

正所谓,朋友可以选择,家人无法选择。Michael 痛定思痛,决心改革这种家族企业的模式。鉴于黑手党业务的特殊性,他的改革方法不是聘请职业经理人和上市。他的方法是“选择”家人。

第一,禁止妹妹 Connie 再次结婚。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他凭什么当我家人?我上次吃的亏还不够么?

第二,与 Tom Hagen 结为兄弟。Tom 作为教父的 consigliere,本来是职业经理人的角色,但家族企业需要的是家人经理人。

第三,清理家人。在第一集,他杀死 Connie 的丈夫,第二集,他杀死自己的哥哥。

这里要注意细节。在杀 Connie 丈夫之前,Michael 虽然当面指出他的背叛,却没有非常愤恨地情绪,甚至给机票说让他走。但 Connie 丈夫一出门就被杀。杀哥哥 Fredo 之前,Michael 甚至表现的好像已经原谅了他,Fredo 已经过上了与世无争的生活。就在所有人都认为 Fredo 没事了的时候,Michael 突然安排让人从背后开枪直接把他打死。

为什么是这样?因为 Michael 杀他们不是出于愤恨,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将来,为了 business。

Michael 在试图战胜家族企业的信任悖论。我没有看电影的第三集。但是从内容提要来看,在第三集中 Michael 的儿子不愿接手他的业务,倒是他的侄子很感兴趣。还是用不用家人的问题。

用人用家人,是非常土的管理。据说,

美国一所家族企业学院的研究表明,约有70%的家族企业未能传到下一代,88%未能传到第三代,只有3%的家族企业在第四代及以后还在经营。在中国,家族企业更有“富不过三代”之说。资料显示,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4年,恰好与企业创始人的平均工作年限相同;有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手中,其中有不到2/3的企业能够传到第三代,后者中大约13%的企业能够传出第三代。而中国家族式私营企业的寿命就更短。

大企业应该用职业经理人。所谓信任,套用一个郎咸平爱说的词,应该是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黑手党的故事告诉我们,当职业经理人制度无法实行的时候,企业的生存是多么艰难。

我发现一篇研究这个家族企业的信任悖论的一篇不错的论文:张军鹰,蔡会明,《浅析家族企业信任问题的成因和对策》,《商业研究》,2005年11期。

这篇文章总结了家族企业创业初期用自己人的好处,和壮大之后必须用外人的原因,相当值得一读。文章的最后甚至给出了解决信任悖论的对策,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条:

第一,把家族成员的信任关系变成利益关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钱给你可以,事儿你别管。

第二,社会环境。一个现代化的商业社会应该让大家对职业经理人制度习以为常,用法律保障家族的利益,约束职业经理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把信任建立在法律上,而不是血缘上。

我注意到这些建议对黑手党业务来说都不太好使。所以《经济学人》2007 年就报道说,西西里黑手党现在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