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时是一场现代化演习

  本文研究现代化发达国家的一个特点,就是全体社会成员就好像受到训练一样令行禁止行动有序。这里说的不仅仅是老实不违法乱纪,而是能够自觉遵守那些”非传统非显然非本能”的社会规定。
  
  传统社会一般人其实不需要特别学习什么法律,谁都知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些法律跟社会习俗是一致的。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有很多规定是不符合一般人直觉的。比如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不年年讲月月讲,很多老百姓就不能理解,因为这有悖于人的生育本能。再比如说针对行人的交通规则,一般人直觉就是认为如果我有把握在别的车过来之前穿过马路我没必要等绿灯。想让人民普遍养成遵守这些非直觉规定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非得长期努力不可,只有发达国家才能真正做到。
  
  如果国民养成了不管政府有什么复杂规定都能自觉执行的习惯,好处是非常大的。首先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大家有序都办事,小小的不自由可以换来很大的自由。比如说如果行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交通管理的成本必然大大下降,节省下来的人力物力可以去做别的事情。
  更进一步的好处是给了政府”与时俱进”的调整政策的灵活性。美国国会和政府永远都在制定新的法案,今年说这么办,明年就说那么办,不管政策怎么变动老百姓很少对这种变动频率本身抱怨,因为本来就应该随时根据客观条件变法。美国社会的先进之处在于老百姓对法案的社会惯性很小,说变全国都能变。大家对法案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其内容是否合理,而不会说”我们早就习惯这么办了,现在要改变很不习惯”。
  
  比如说一个夏天天气干旱,州政府规定给自己家草坪浇水禁止使用自动喷水器,只能用水壶,因为手动的比较省水,然后老百姓就真能这么执行。如果老百姓没有自觉遵守规定的习惯,政府可能只好限时段供水,或者干脆提高水价,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必然要大得多。
  再比如说如果老百姓都能做到自觉申报,政府就可以随时调整税收政策。想鼓励消费就鼓励消费,想鼓励投资就鼓励投资,想鼓励慈善事业就捐款免税,什么时候想要刺激成人上夜校继续受教育就推出照顾学费计划。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人民能随时适应多变的税法,能够理解复杂的申报税表这个事实上。
  
  上古时代我们认为”帝力于我何有哉”人民忘记政府存在的政府才是好政府,就好像体育比赛观众忘记裁判存在的裁判才是好裁判,这种思想不适合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社会是每个人都能够经常感到政府存在,能够主动适应政府随时变化的政策的时代。
  
  要想让我国人民,甚至是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民,也能做到行动有序令行禁止,我建议从恢复实行夏令时开始。我国曾经在1986-1991连续六年实行夏令时,最后在承认省电的情况下可能因为带来的社会不便太多而”暂停”。数年以前我看南怀瑾的书,他认为夏令时是美国人发明的笑话中国人当真了,根本不可能实行。其实南怀瑾可能真不了解情况。
  夏令时(美国叫 daylight saving time)在美国早已形成习惯。老百姓到时候都能自觉拨表,学校和工作单位甚至根本没有什么特别提醒。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倒是外国学生办公室专门给我们到时候就发个电子邮件提醒一下,美国人不需要提醒。飞机航班,电视节目表,一切一切根本不需要特别注明是夏令时,老百姓已经把夏令时当作正常时间。美国最近通过的新法案要求把执行夏令时的时间增加到每年九个月。
  全世界现在有超过100个国家实行夏令时。发达国家中不实行夏令时的可能只有日本,而该国据说主要是教育部反对,因为教育部怕放学太早孩子们”晚上”出去玩。
  实行夏令时不仅仅是省电,还可以让老百姓有更多时间”夜晚”外出,刺激消费。但我想说的是一个间接好处,那就是这是对老百姓听政府统一号令的一个训练。
  
  想想看,到了这一天全国不管是谁,不管在哪里都能统一拨表,这是社会文明的巨大成就。德国早在一战以前,还没有电视机收音机的时代就开始实行夏令时了,所以现在德国人是最守纪律的。可恨我国只坚持了六年,如果一直坚持下去,小学生从小就受到训练,到现在20年过去可能我国人民已经养成了这个好习惯。
  
  军队训练齐步走,这个技术在战斗中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训练的目的就是让士兵养成行动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的好习惯。战国时代哪个国家的人民最听指挥?秦国。现代哪个国家的人民最守纪律?德国,日本,美国。这就是现代化。
  
  美国国土的东西跨度根中国差不多,但美国有四个时区,老百姓旅行到哪个洲都知道对表;中国以前除了北京时间之外还有个乌鲁木齐时间,现在好像也废除了,结果中国全国是一个时间。美国东西部人口多,实行山地时间和中部时间的州人口都很少,但是也没有因为怕麻烦而在全国减少到两个时区,该四个就四个。这种一个国家内部时区不同的做法是不是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老百姓的纪律性呢?
  
  由此可以进一步联想,欧洲各个国家都很小,出国旅行很方便,但各国法律不同。比如英国左侧通行实行英制计量单位,而其它国家大多是右侧通行实行公制计量单位。那么对于一个出国旅行的欧洲人来说,适应各国的不同法规就是一件家常便饭的事情。某种程度上说,欧洲人因此就有更强的法制意识。
  
  我国历史上长期是大一统国家,老百姓绝大多数情况下感觉不到法律的存在。我想对于古代乡村村民来说,他们的”全国”意识可能仅仅来自于科举考试或者皇帝驾崩的国丧期间,甚至交税纳粮都是一个相当本地化的事情。毛泽东时代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给农村带去了现代化信息,大跃进期间的全国炼钢也有点一致行动的意味,抛开所有弊端不说,实际上那个时期边远地区人民的现代化意识的确在显著提高。现在必须寻找更好的办法。
  
  一个具有现代化意识的公民必须对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随时保持敏感,为了培养这样的公民,我国需要恢复实行夏令时。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我觉得我国八十年代邓小平当政的时候政府有不少像夏令时这样的现代化尝试,很不错。比如说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党小组长》宣传的就是现在所说的”党内民主”;那时候的相声也有很多讽刺官僚主义的。现在看来感觉那时候的政府在主动教育人民成为一个现代化公民。结果这些东西进入九十年代反而没有了。原因我想谁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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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的“隐身份”

一个人的成熟过程就是他心目中美好形象的破灭过程,对我来说这个过程主要出现在中学毕业到大学期间。在此过程中我发现原来那些农民起义英雄都曾经滥杀无 辜,原来写那些清爽文字的宋代词人都喝花酒,苏东坡甚至用深爱自己的女人跟朋友换了一匹马。数年以前完成了这个思想成熟过程之后我变成了一个宽容的人。当 我听说杨振宁翁帆老少恋我没有任何愤怒,甚至当我听说国家领导人子女贪污的传闻我都觉得这无所谓,我跟人说你看人得看大局,评价政治家要看他的政策而不是 他的儿子。所以说我的确是个成熟的人。

然而就好像传说中每个人都有个第二青春期一样,最近读书读到徐霞客的时候真实历史再一次激 起了我的愤怒!这段文字见于吴思《血筹定律》书中《县官的隐身份》一章。顺便说一下,吴思在《潜规则》和《血筹定律》之后已经四五年没出新书了。这两本书 最初都在网上看了个大概,没有看全。我手里买的这本叫做《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实际上是前面两本书章节拆开打乱之后又补充几篇文章组合而成。难道 他学歌星才出了两张新专辑第三张就出纪念专辑?有什么新思想赶紧写啊!

《县官的隐身份》这一章的主题是说明代驿站的流弊,白吃白 喝大吃大喝的来往官员和非官员太多老百姓不堪重负,以至于用海瑞的话说就是”县官真做了一个驿丞”。这些事情并不令我特别震惊,当官的本来就是吸血鬼,老 百姓本来就是冤大头。令我愤怒的是古代知识分子中的精英人物,一个不当官我印象中应该超凡脱俗的人,徐霞客,居然也加入了这白吃白喝大吃大喝把老百姓往死 里逼的行列。以下原文照抄吴思:

证明信泛滥,实质是敲诈勒索权的扩大。以大名鼎鼎的徐霞客为例。崇祯十年( 1637)秋,徐霞客在广西游历,他无权免费使用公家的驿传系统。但是,凭着地方官赠送的马牌(使用驿传的证明信),徐霞客却支使村民为他和仆人抬轿赶 路。主仆加上行李,动辄要用七八个夫役。村里人手不够时,还用”二妇人代舆”——让妇女为他抬轿。此外还要供他吃喝,有鱼有肉,”煮蛋献浆”。
在《粤西游日记三》中,徐霞客记载了崇祯十年十一月下旬的经历。这位有马牌的先生驱赶着夫役整天赶路,傍晚时分看到了下一站的村子,众夫役开始逃散,徐霞 客赶紧抓住一个捆上,牵着进了村。村中男子已逃遁入山,徐霞客便领着仆人挨家挨户搜,搜出两位妇女,命令她们去找人搬行李做饭。被捆的人质和他的同伴们也 大呼大叫,让村里人接班。过一会,负责驿传事务的老人来了,徐霞客说,老人怕我拿鞭子抽他的子孙,不得不来。这老人的儿子是个瘸子。
吃过饭,上了老人和妇人为他铺好的床,”予叱令速觅夫,遂卧(我喝令快去给我找抬轿子扛行李的夫役,然后躺下)。”
徐霞客是我们的文化精英,但《徐霞客游记》也难免凝结着我们潜规则的文化传统。他旅游的许多费用,就是凭借捆绑和鞭挞的官府之威,违反中央规定,转嫁到了农民身上。在躲避逃亡的农民眼里,这等横吃横喝的过客无异于黑帮。

明朝末年没有互联网,如果有的话《徐霞客游记》应该叫《老徐的博客》,我估计这段文字的网友评论不会比 徐静蕾少。我看这段书的时候正在飞机上,脑子不太清醒,本能感觉徐霞客不是文化精英,也不是黑社会,是变态啊。
在当时的社会有权有钱的人这么做都不奇怪,因为他们没文化么适当环境下很容易变成恶棍。会参加科举考试不叫有文化,文化是一种修养,是一种精神上的优越 感,最起码不屑于去占小人物的便宜。比如说一个博士生就算再不堪,也不至于因为坐公共汽车人家忘了收他钱而高兴得不得了要把这件事写在日记上。徐霞客应该 是个有文化的人啊。
“兄弟去了一趟泰国!我靠那里人真他妈穷啊,结果我厉害,白吃白喝还差点打他们,那帮孙子连大气都不敢出!我太牛了!” — 如果你在某人space上看到这样的话你马上可以断定这位最多初中毕业,可能仗着家里有点钱去了趟泰国。看了这一段”游记”,我看徐霞客就是这样的人。

我很想了解到底什么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能够造就如此扭曲的人格,一个人可以在写出大好文字的同时居然象黑帮一样去压榨农民?
结果网上搜索了一下,徐霞客出身于”缙绅富贵之家”,曾经想科举做官而不成,改专攻游历。万历三十五年正式开始旅游生涯,上文中提到的崇祯十年他应该是 五十二岁。这段时间国家内忧外患眼看要亡国了,但徐霞客游记主要是关于山水美景的介绍,根本没有去研究各地经济发展和政治形势,后人说他的游记有地理学和 文学上的成就。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徐霞客是明朝末年的酒吧歌手。
和当时社会上很多读书人一样,徐霞客对治国安邦可能不感兴趣,就算真的年轻时代能够如愿做官也不会是什么好官。他不是柳宗元苏东坡,没有什么政治见解,更多地追求是个人生活。

明末清初的动荡年代,中国知识分子中”玩家”很多,比如与徐霞客差不多同时期的(可能小十岁左右)《夜航船》作者张岱。如果论学问的话张岱绝对远胜徐霞 客,《夜航船》相当有技术含量。如果论人品人张岱是世家子弟出身,不管怎么说也不至于干拿着官方赠送的马牌勒索老百姓的下三滥事情。可是凭什么徐霞客就比 张岱有名呢?

我估计原因是徐霞客填补了国家空白。中国古人受腐儒教育都认为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李宗吾进一步推论到”妻子在不 远游游必有方”,其实我看”不远游”背后的真正原因是这件事有点不务正业的意思。如果你在家好好读书存在一个考功名的可能性,如果你种地也能有点收入,就 算外出做买卖也是为了生意,穷人家的孩子谁会没事到处游玩呢?一般的富人出游也是为了好玩而以,苏杭才是好地方,险远的地方谁去啊?
像徐霞客这种玩法光满足吃饱了没事干这个条件还不行,必须达到吃饱了撑的这个境界才可能,得从物质追求上升到”不俗”的精神追求。古代达到这个境界的大有人在,有的人选择看闲书写闲书,有的人选择花鸟鱼虫,徐霞客选择了旅游。你不能不说这是一个相当有档次的爱好。
然而在几乎同时期的欧洲,在航海和海盗精神的带领下人家可能早就大量涌现了类似人物,如果中国没有旅游家的话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抓典型就挖掘出来一个 徐霞客。徐霞客在活着的时候很可能声望一般,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居然暗合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数百年之后居然成了文化精英。

现在再出一个徐霞客就完全不好使了,余纯顺去了西藏写了书(我很佩服余纯顺绝无讽刺之意),甚至死在途中,结果现在也几乎被人遗忘。
时事才能造英雄啊!

最后的题外话是随着一个人的成长并不是说发现历史人物的真实形象越来越差,实际上有很多人我越来越觉得他们了不起。比如说以前看《万历十五年》,觉得海 瑞简直是个哗众取宠的怪人,然而看了吴思书之后越发觉得海瑞其实及其聪明,对中国社会有极其深刻的认识,他知道”应该”怎么做但他就是不愿意那么做,我觉 得他是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浪漫主义情怀,在此向他老人家致敬。…

我看美国 -6- 聪明的高层和老实的基层

“Power is when we have every justification to kill, and we don’t.” — 《辛德勒的名单》

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我注意到硕士生和本科生的学位帽子形状差不多,上面都是一个规则不变形的方形,好像顶着一块硬纸板。而博士的帽子则完全不同,用软布 制成,也有棱角,但是戴在头上之后整个形状千变万化。我不知道其中有什么历史和文化的渊源,但我对此有一个解释:硕士生和本科生对所学的东西只能说掌握谈 不上彻底领悟,所以办事情要循规蹈矩;而博士生应该已经顿悟,他们不是用崇敬而使用俯视的眼光去对待这点所谓知识,做事情当然可以从心所欲,思想象帽子一 样可以变形。

美国,或者说发达国家的官僚集团,基本结构我理解就是这个样子,也就是极少数”聪明人”领导绝大多数”不聪明的人”这种结构。

如果通过新闻媒体来了解美国的”廉政”情况,有可能得出结论美国相当腐败。布什家族和石油利益集团这样的大事情都是传闻,议员中有违法记录的比例,比如说酗酒,性丑闻,是远远超过其它任何职业。竞选的时候接受利益集团政治捐款,当选以后帮他们说话,这算不算腐败?
但是这些腐败跟老百姓生活不发生直接关系。老百姓更关心的是那些底层官吏有没有腐败。我跟政府机构没什么接触,也就是汽车注册什么的,所接触到的工作人 员态度绝对彬彬有礼。因为超速跟警察和法院打了好几次交道。运气好的时候警察可能就是一个口头警告然后放行。有一次超的太多上了两次法庭,程序一直走到 pretrial conference,感觉整个过程就好像在接受什么服务一样轻松愉快。

也就是说,美国不管上层有多么腐败, 有多少阴谋,但是基层官员体系相当清廉。同样的情况我想也发生在日本。一个国家如果到了底层官员清廉这个程度,就可以说是发达国家了。毕竟普通老百姓每天 接触的是那些基层官员。比如说在解放前国民党统治时期,也许国民党上层有不少爱国将领,但是基层士兵相当腐败,结果人民受不了。

我认为美国这种官员分上下两层的体制有点像我国古代。古代中国的官僚体系中包括”官”å’Œ”吏”这两种身份。”官”有实权,可以作决策,可以作选择,可以象 辛德勒说的那样有充分理由杀一个人而不杀。而”吏”没有这些权力,或者说”吏”根本就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执行”官”的命令,按照”官”们设计的规章制度去 做事。
美国现在正是如此。基层公务员不需要有思想,纽约时报一个调查发现很多本身就是负责伊拉克事务的官员甚至分不清穆斯林的两个主要派别。基层官员干活主要是照章办事,好处是随着年龄增长公子会稳定增长,退休以后有保证。

在官员选拔任命方面,我国古代的制度可能是”官”经过科举产生,也就是说做”官”得有功名。”吏”跟官之间有严格界限,”吏”很可能永远也做不了官。这 也就是宋江同志明明觉得自己有本事却只能做个押司整天很郁闷的原因。科举考试生产出来的人不论好坏,他们学习的出发点都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 绝学为万世开太平”çš„”通天”思想,特点是立意无穷拔高。在一次严肃的官员选拔中不会让那些从小的志向是30岁以前赚取人生第一个一百万的人当官,即使心 里这么想嘴上也不能这么说。
美国的”官”则来自竞选。想要当个候选人参加竞选你得有很多条件,比如说出身好或者耶鲁毕业什么的,这些条件绝大 多数”吏”根本不具备。也就是说,或许在美国一个演员可以当总统,但一个干了10å¹´çš„”好民警”不可能去竞选参议员。我理解那些参加竞选的人的共同点是具 有”上层思维”的意识。换句话说竞选口号必须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子孙万代,而不能说有利于他自己的退休保险。
也就是说,”官”比”吏”的境界高,IQ EQ都高,出发点就高。可能有人说布什IQ不高啊,对,但是他EQ高啊。

但是人品不一定高。我说的夸张一点,就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他的上层官员比较聪明,但是人品差;下层官员比较笨,但是人老实。我国的情况可能是最上层人品都好,下层都很聪明。

现在我们研究一下为什么美国下层公务员不腐败。是因为他们信教么?政府官员信教的不多。是因为美国政府教育的好么?跟教育有关系,法律条例讲的很多,但是不怎么讲道德。一般人都能体会到美国社会很讲诚信,但是这诚信跟并不是宗教或者道德的作用。

《Freakonomics》(已经有了中文版,翻译成魔鬼经济学)这本书记载了芝加哥市公立中学系统教师在统一考试中作假的故事。考试是选择题,作假 方式相当落后,就是拿铅笔去更改学生的答题纸。由于缺乏足够的监考力量,以往这种作弊很难被发现,所以这么做的老师还相当多。结果经济学家们采用计算机来 分析学生的答卷,采用一个复杂算法来寻找作假痕迹,还真都发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机会,即使是受”共和党和民主党教育多年”的美国人也有作假的。

基层公务员不腐败的一个真正原因是因为害怕,是人民的监督,更重要的是有敢于监督政府的人民。美国大多数街头不允许摆摊,有一次我发现某个大商店门口有 个看上去像是墨西哥人的中年妇女在摆摊,两个好像城管人员的男子(也可能是警察,没穿制服,车也不是警车)在强行收她的摊。那女人耍赖坐在地上不起来,” 城管”过去拉她。我听见她喊道”我怀孕了!救命!”这时候过来一个20多岁的姑娘,走过去让那二人不要拉,说谁都别动我已经给警察打了电话,等警察过来。 结果那两个人就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等着。
如果老百姓认为官员腐败是正常现象,甚至司机不请交警吃饭就觉得不踏实,你以为是谁惯出来的这帮腐败交警呢?你看到城管欺负人能想到拍照片发到网上,为什么不上前制止呢?
第二个原因是可以腐败的空间很小。如果一切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吏”们没有什么可以作为的事情。就好比前些年让中国网民魂牵梦绕的那个美国女市长,她连自己到中国访问的经费都不能自己决定。
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是政务公开,这方面我不太了解美国具体情况。如果一切招标都透明,评委们的选择权是很小的。

注意这一套可能对那些在上层的高官没什么效果,如果一个人特别聪明他总有办法绕过法律。但美国的好处是你抓不到他们的证据你可以拍纪录片,拍电影电视剧来表达你的愤怒。尽管这些愤怒也没什么用。
然而法治国家并不是说所有违法现象都受到查处的国家。法治国家是绝大多数人不敢违法,绝大多数政府官员不敢贪污的国家。

最后我们再回到帽子。后来看我上台领证书的时候给我拍的一小段录像,我看到我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台的过程中帽子边上垂下来的那个流苏随着我的头不停摆 动,幅度还挺大,非常难看。看到这个画面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我国古代国君的王冠前后都有一串串的珍珠。这些珍珠串起到的作用就是如果国君的头部不稳定它们 就会来回大幅度摆动,别人一看很难看,就逼迫国君必须正襟危坐。

我理解法律和监督就是美国官员帽子上的流苏。…

我看美国 -5- 关于律师的三个定律

假设中国和美国空间距离无比遥远,以至于国家只能派你一个人到美国出使,并命令你发电报报告美国强大的原因,电报上还只能写一句话,你写什么呢?是投票民 主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投票民主,怎么菲律宾,印尼他们就该贪污贪污该扯皮扯皮强大不了呢?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时期都不民主,怎么还能强大呢?
我认为这份电报上应该写两个字:法治。

法制在美国强大的历史过程中起的作用我不必多说:第一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人民才能有纪律,有了纪律才能分工协作;第二有了法制人和人之间才能有信任,有了信任才能有合同,有信用卡,有支票账户,现代化的经济才能运行起来。
我在美国的一个突出印象是法的观念深入人心。我在山上拿面包喂野生小松鼠,没有任何管理人员的情况下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告诉我别喂了这违法。中国人到 了美国普遍变得胆小怕事起来,不用说打人连骂人都不敢因为人家真可以告你。一对中国夫妇深夜吵架声音大了点邻居报警,男的被带到警局盘问第二天名字上了当 地报纸。

所以美国的确是法治社会。但另一方面,为什么官司的输赢居然取决于你律师的好坏?为什么人人知道辛普森杀妻的情况下他能没事?如果有钱人可以请好律师总能打赢官司,美国还叫法治社会么?我完全不是法律专家,但本文试图谈论一下这个问题。

中美两国的法制体系从根本上就不一样。在中国打官司就如同参加英语四级考试,存在一个客观的标准,法官象个生物学家判断病毒种类一样根据这个客观标准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有罪的话怎么判罚。这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国律师的作用只能是”提醒”法官。
这种制度的一个缺点是如果这方面的法律还没制定出来,案子就没法判,比如我国金融领域钻法律空子的很多。另一个缺点是判罚的公正性受法官本人的道德和能力水平影响极大,法官如果想腐败他可以轻易左右判罚结果。

在美国打官司就如同参加体育比赛,能不能赢很多情况下不是取决于你本身怎么样,而是取决于你跟你的对手较量。律师是运动员,法官甚至连裁判员都不算,陪审团才是裁判员。在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这个问题上,法官就好比辩论赛的主持人。
这种陪审团制度的一个好处是就算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能判人有罪,然后以后发生类似的案子以此次案例为准办理,这就是所谓的”海洋法系”。而中国以法律为准绳的制度叫做”大陆法系”。
陪审团成员都是普通老百姓,完全不必通晓法律条文,他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常识来做出判断,所以特别容易受到律师的左右。

律师的重要性就这么出来了。我用一把”理工科”思维,法治社会的本质是能够确保一个人只要违法就有麻烦从而使人民尽量不犯法,而”有麻烦”不等于一定受到法律制裁。其实这种律师制度并没有让有钱人更敢于违法,请看我总结的美国律师三定律:

美国律师第一定律:只有案子的被告是富人才能让律师兴奋。
我们看报纸上那些离奇的判罚结果抱怨律师,其实这些上了报纸的案件往往都涉及有钱人。律师工作的终极目的是赚钱,两个穷人之间的案子”该怎么判就怎么 判”,所以绝大多数官司的结果一般都是公正的。否则美国社会早就完蛋了。富人没必要花大价钱请律师去诬告穷人,告赢了得到的利益还不够律师费的。

美国律师第二定律:富人跟穷人打官司,富人获胜的概率不超过50%。
这个定律可能有点令人吃惊,但实际上很容易理解。如果富人输了官司必然面临巨额赔偿,所以这时候富人一定要花大钱请好的律师。但是穷人方面就算一分钱不 花,也会有好的律师上门帮他打官司,因为打赢了可以从巨额赔偿中获得巨额利润。比如科比强奸案,科比花了上千万美元的律师费,而原告只花了40万,两边水 平照样势均力敌。
更进一步说富人这边的律师不管官司输赢这笔巨额律师费已经到手了,而穷人这边如果赢了就是飞来横财(Erin Brockovich 案件中律师居然得到赔偿金的40%!),如果输了则所有投入化为乌有,所以必然更加卖力,这样一来从技术角度说官司中富人可能还是处于劣势的一方。

我举一个可能是2004年的离婚案,事见纽约时报,具体人名我就不去考证了。说一个40多岁的富翁,自己白手起家打下这片财富,娶了夫人。有钱到什么程 度呢,纽约时报说二人住在一个类似于城堡的大房子里,旁边另一个大房子住着他们的十几个仆人。注意二人结婚的时候他已经致富,她并没有做出任何贡献。这位 夫人在去中国旅行的飞机上认识了一个可能是健身教练,发生婚外情。离婚,打官司,婚外情事实俱在,妻子也承认了,还能怎么判呢?
结果是妻子仍然得到他35%以上的财产。这就是律师的力量。更有意思的是这位富翁本来给妻子买了个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做礼物,后来发现婚外情就不想给了,结果法庭判决结果是你既然原来打算给就必须给,把这首饰判给了女方。

总体看来美国离婚案件中男的通常是不利的一方。

但是这种律师制度有一个好处,就是穷人可以告富人,告大公司,告政府,而且有不小的胜算。在我国我不知道穷人有没有这样的胜算。

美国律师第三定律:富人跟死人打官司,富人获胜的概率大大增加。
我不知道美国法律在受害者已经死了的情况下对赔偿金有什么规定,很可能远远少于死者活着的话应该得到的。这可能就是为什么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能够获胜。另一个因素可能是杀人案太严重,所以富人一定要拼血本花钱请最好的律师。

再举一个例子,也是2004年左右纽约时报报道的。洛杉矶某个已经退休很久的好莱坞演员,不知怎么爱上了一个低级舞女并结婚。婚后很快二人感情不和,老演员想离婚又害怕巨额赔偿金。
所以他干脆把老婆杀了。事情经过可能是两人出去吃饭,妻子被手枪打死在车中。枪上有他的指纹,警方弹道试验也证明了就是这把抢。但是律师就有办法摆平这件事,结果是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看来嫁给有钱人回报大风险也大啊。

美国是法治社会没错,但律师有时候左右公正性。律师们可以说一个富人确实是杀了人但是他杀人是在自己情绪极其激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况下杀的,所以不应该 负责任。律师的一个最常用技巧是通过证明一个人平时表现好受教育程度高来证明他”这次”没有犯罪,尽管好人突然干坏事的事情并不少见。

我以前数学课,美国教授不知怎么说到了逻辑。他说这就是逻辑,遗憾的是律师们不懂逻辑,我应该给他们上上逻辑课。但我上课要收钱,可是 lawyers never pay,

“They only take.”…

长尾理论和web2.0

Thomas Friedman 的《世界是平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我还特意做了详细的读书笔记。作为一个记者,作者能够观察到这个趋势,能够给出建议,甚至做出预测,但他未能总结出 一个抽象的理论。假设你开公司,第一步就是骗风险投资,如果你跟人家说世界是平的,人肯定说你说的那本畅销书连我妈都看过了。你得表现出一点专业精神。

我感觉现在最流行的两个词是”长尾理论”å’Œ”web2.0″,很可能是风险投资公司最爱听的词。其中”长尾理论”很有数学味道,说的时候最好蹦出几个 distribution function, power law 之类的词儿, 倍儿有面子;”web2.0″ 被盖茨认为是专门为了骗风险投资而制造的新概念,我估计在硅谷你要是不知道这词儿你都不好意思跟人一起吃午饭。顺便说一句,这两个词都是2004年发明 的,Friedman 的书里反复说什么11/9,9/11,却错过了2004这个关键时刻。

长尾,long tail,这个词的发明人是 Wired 杂志主编 Chris Anderson,最初思想很可能来自2003年某个学者的文章。我理解这个理论大概是这样的:
以前的商业模式中,你开一家书店,你会发现大部分收入来自那些畅销书。比如说80%的收入来自占全部书目20%的畅销书,而剩下的那80%的不畅销的书 知能带来20%的收入。有人统计说120万种书中只有2.5万种的销售量能够过5000大关。也就是说在过去,卖书,或者是电影,CD,如果你的店面不是 无穷大,你应该只卖最畅销的。如果你写的书不畅销就等于没写;如果你不是最牛的球星专卖店里就没有你球衣的号码。1995年有一本书叫做《胜者通吃的社 会》,说的就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但是现在不同了。借助于网络技术,亚马逊书店没有门面,可以把所有书都放在网上卖,甚至可以对冷僻书只保留数 字版,谁下单了现印。这样一来谁想找什么书都能找到,局面就完全不同了。据一个在线销售CD的公司统计,他们全部种类的98%,都能够保证每个季度至少卖 出一张。
“长尾理论”就是说,现在的销售分部函数有一个长尾,而所有不畅销的书的销售量加起来,已经超过那些畅销书的销售量了。这就是Chris Anderson 2006年新书副标题说的意思:selling less of more。

这个理论有深刻的内涵。以往大家看新闻只看”主流媒体”的,现在开始看blog了。以往新闻批评都写在报纸上,现在很多人去论坛。网络降低了发表的门槛,不是作家的人写出来的小说也能有不少人看。

我觉得现在应该做的一个统计是对网民作调查,你上新浪网看新闻的时间多,还是上论坛看贴的时间多?看专业作家写的小说多,还是在网上看网友写的玄幻长篇多?去电影院看电影多,还是YouTube看恶搞短片的多?你在eBay花的钱多还是在街头专卖店花的钱多?
根据长尾理论,结果有可能,或者至少在不远的将来,后者总合超过前者。

这样发展下去,结果就是现在的世界是业余选手的世界。也就是说网站所要提供的不仅仅是以前的新浪那样的专业新闻,而是一个平台,让用户自己来创造内容。比如说wikipedia, blog, podcast, YouTube, Ebay,这些网站本身并不提供什么内容,所有内容都是用户自己提供的。

这样的网站就叫 web2.0。现在最流行的business model。

Web2.0 不等于说网站做做广告就完了,怎么搭建平台,数据结构,很多问题,其中的学问很大,在此推荐一本小书:《长尾无处不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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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美国 -3- 言论自由与主流媒体

美国到底有没有言论自由,这个问题在国人中很有争议。一方面美国报纸上整天批评政府有时候还揭露黑幕,所以有人认为美国的确有言论自由;另一方面有人说要是真有言论自由为什么美国媒体上没有支持萨达姆和金正日的文章?
我的观点是美国的确有言论自由,这个自由是真的,但是有言论自由并不等于什么话都能出现在报纸上。同时我还想说明,言论自由不仅仅是批评政府的自由。

如果比较一下美国和香港台湾两地的媒体,一个人很可能得出结论说港台比美国有更多言论自由。港台媒体充满了政治八卦新闻,完全是从迎合读者而不是对社会 负责的角度去报道新闻。苹果日报什么的不必说了,连文汇报这样有大陆背景的报纸都曾经报道过朱熔基女儿在香港结婚的假新闻。号称”主流媒体”的南华早报是 英文报纸,早年是港英政府的喉舌,现在居然也传出设坛驱鬼的八卦事件。再看社论文章水平,港台任何一家报纸曾经刊登过任何一篇有技术含量,在哪怕亚洲地区 有影响的政论文章么?除了在那里数政治局常委出席顺序之外别的本事没有。从看问题的角度到心胸度量都很像没什么文化整天议论邻居的家庭妇女。

“主流媒体”(mainstream media)和”小报”(tabloid)在美国的界限非常清楚。小报不谈经济政策,主流媒体上没有”波霸乔丹”。在美国主流媒体上你不会看到关于总统女 儿行踪的报道,你不会听到多少宫廷秘史,没人整天在那推测政府高官的健康状况或者政治斗争内幕。并不是说美国没人看小报,问题在于任何一个有点教养的人都 不会在外面跟人谈论小报上的内容。国内报纸经常转载关于克林顿或者布什女儿的花边新闻,要是一个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这些东西可能人家笑死了。

美国还有一种特殊报纸就是专门刊登虚假新闻的报纸,但是这些虚假新闻都是为了讽刺,比如说The Onion。最有意思的是国内严肃媒体有一次居然把一篇说格林斯潘威胁要辞职的”æ–°é—»”当成真的编译转发。

在言论不自由的社会,可能所有媒体都是政府喉舌。

在言论自由社会,媒体有多种选择,这个图像并不都是美好的:

— 媒体可能一切为了发行量,迎合大众,方法就是多报道犯罪,体育和准色情的低俗新闻;
— 媒体有了一定发行量之后可能为了钱什么文章都发,发一些实际上是广告的商业新闻;
— 媒体可能加入郎咸平说的”腐败铁三角”,成为腐败官员和腐败公司的喉舌;
— 媒体可能决心专门面向某一社会阶层,比如说”上层社会”,走精英化路线。
。。。
— 媒体也可能决心保持独立客观,在言论自由的社会刊登真正的”自由言论”。

可能很多人认为真正独立客观的媒体不存在,我也不敢肯定,但是至少那些做大了的媒体很难百分之一百独立客观。”主流媒体”的真正来源可能是面向主流社会 阶层走精英路线的媒体。但是这也有两种可能。如果一个社会的”统治阶级”人数太少,”主流媒体”也办不成,因为报纸必须有发行量才有影响力。最理想的情况 就是统治阶级人数众多,比如说美国的中产阶级。

我看90年代以前中国的的老电视,电影和流行歌曲,感觉实际上是精英化的,有时候会对国家前途什么的做些思考。以后就不行了,完全贫民化,港台腔。为什么呢?因为1990年代以后中学生成了音像出版物的消费主体。

作为主流媒体,最起码的一条是说话得负责任。出现假新闻是奇耻大辱。因为这个原因,如果你想看关于中国内部的政治传闻,实际上最好的消息来源不是什么港 台媒体,那上面每天都有新的谣言;最好的消息来源是纽约时报。重要的消息都是纽约时报发了以后中文媒体才跟上。我发现国内真正有价值的”消息人士”,似乎 更愿意把消息透露给纽约时报而不是别的报纸,例子太敏感就不说了。

主流媒体的另一个特点是立场代表社会主流意见。纽约时报每天都在骂政府,她的观点不但跟华尔街日报可能不同,甚至同一天的 op-ed 作者们说的看法也各不相同,但是不管怎么分歧都存在一个底线。
这个底线首先是政治正确,比如说你不能发表歧视黑人或其他任何少数民族的言论。第二,可能国内有人不服,就是爱国主义。主流媒体绝对爱国,报纸可能说打 伊拉克用这个办法不对,但决不会说萨达姆不该打。美国人发射航天飞机绝对不会有主流媒体跳出来说这劳民伤财太费钱。主流媒体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跟政府保持一 致。
我觉得”底线”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政府压力,而是媒体的一种”自律”。因为你是主流媒体,你要代表主流人群的意见,否则别人不买你的帐,毕竟政府是民选的吧。就好比说在中国,就算再有言论自由,也不会有哪家负责任的大报敢公然支持藏独。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想”大规模地”发表不同于”主流意见”的观点,实际上很不容易,因为主流媒体不给你发。多年前那个寄邮包炸弹来逼迫主流媒体发表他鼓吹为环保废除科学的文章的哥们,很可能认为美国实际上没有言论自由。

想要大规模的发表”非主流”意见,唯一的办法就是创办自己的”喉舌”媒体,因为有言论自由,所以这种媒体可以创办。最大的喉舌媒体当然就是共和党的 Fox了。其实右派媒体很多,比如”华盛顿时报”(注意别跟华盛顿邮报搞混了),基本上凡是华盛顿时报的消息都不太可信。严格意义上讲,华尔街日报也不算 真正的主流媒体。

当然其中的问题是办喉舌媒体你的有钱啊。美国言论自由的关键在于理论上你可以办。

那么共产党可不可以在美国办报纸呢?至少美国共产党可以。我将在下一章谈谈我跟美国共产党接触的一段经历。

言论自由不仅仅表现在批评政府的自由,也表现在批评个人的自由,包括政府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比如演员什么的。我认为首当其冲的就是”指名道姓的言论自由”。

国内报道负面新闻经常不说当事人姓名,甚至拍个电视剧,明明已经是虚构的了,仍然怕被告,把城市地名都得重新起一个地图上没有的。以前的电视剧更绝,干 脆就叫什么C省B市,演员念台词也不怕别扭。而在美国新闻报导除非涉及未成年人,都是真名,美国电视剧都是真实地名,《prison break》里面那个监狱真实存在。
因为美国媒体不怕告。美国法律对于涉及公众人物的名誉权案件要求明显偏向于保护言论自由而不是保护个人。比如对政府官员,你要告媒体侵权除了要证明事实虚假之外还要证明媒体是故意恶意,要求很高。
我google了一下,中国个人告媒体侵犯名誉权案,媒体败诉的概率是80%,而在美国,这个概率只有8%。如果知道概率这么低,干脆就不要告了,所以美国的侵犯名誉权案件很少。
最近丘成桐要告纽约人杂志,我看有点多余。相比之下杨振宁,国内那么多人骂他他也不生气,脾气多好啊。
说到底这跟主流媒体的出现也不无关系。主流媒体有自律,自律才能对新闻负责,才不怕别人告。

和选举政治一样,言论自由是一个国家强大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在没有成熟中产阶级的时候搞言论自由只会使社会上充斥小报和八卦恶俗新闻,看看港台就知道。

我打算在更后面的几篇探索一下美国强大的原因。…